8月2日,《財富》雜志發布了最新的世界500強排行榜。榜單中全球互聯網七強中國獨占四席,分別是京東集團、阿里巴巴集團、騰訊控股有限公司和小米集團。
近十余年來,我們見證了聯想、華為、京東、阿里、騰訊和小米等越來越多的中國科技企業接踵登上世界500強。這其中的成績,無不與數字化創新息息相關。
目前,數字化正在持續進行中。它快速融入各行各業,加速改變員工、客戶、組織、行業甚至社會的互動方式,將現實世界與數字世界融合在一起。面對數字化帶來的沖擊,法律行業亦無法置身事外。
01 數字化時代需要怎樣的律所管理
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教授陳春花在《價值共生》一書中,將數字化生存背景下的組織管理提煉為三個關鍵詞:賦能、共生、協同。她認為一些企業能在數字化世界中找到屬于自己的成長機會,主要源于兩方面的努力:一方面,通過數字技術,企業實現了與顧客之間的互動和發展;另一方面,因為組織體系能力適應數字化生存的要求,組織自我改變的速度加快。
這種觀點的表述聽起來有些晦澀,但用通俗的語言來重述,即:數字化轉型不僅僅是依靠數字化工具或技術,還需要在組織形式和能力上做自我改變。
從這種觀點出發,我們可以發現,在法律行業中,一家律師事務所的數字化轉型無法順利開展,或沒有達到預期效果,并不是因為他們對數字化缺乏認知,也不是因為他們沒有使用數字化工具,更多的是因為律所的管理水平與運營能力等無法與數字化時代的要求相匹配。
傳統的企業管理和組織運營,更傾向于“控制”,這樣的方式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里是有效的。但隨著互聯網和數字時代的到來,大環境一直處在不確定和持續變化之中,固化的“管控”手段變得愈發低效,甚至成為阻礙發展的限制因素。
另外,由于信息傳播速度加快,知識分享欲望提高,組織里開始出現“強個體”。這樣的“強個體”明顯不能接受固化管控,只能由“管控”轉變為“賦能”。這也是陳春花老師提到的第一個關鍵詞。
特別是在法律服務行業,律師團體天生追求自由,對自我的期待也在不斷提升。他們希望自己有更多機會,能創造不同的貢獻,以實現自我價值提升,獲得成長。如果律所管理者想在數字時代緊緊“籠絡”住律師這樣的“強個體”,同時吸引更多優秀者加入,必須要有與之相匹配的管理手段。
02 數字化激勵:提升管理水平的新抓手
如果律所管理者想進行數字化轉型,卻苦于沒有抓手,那么數字化激勵將是一個很好的切入點。
所謂“數字化激勵”,是相對于傳統的激勵方法而言的。律師團體的特點導致他們愿意接受更具挑戰的任務和工作,對自我實現的要求極高,渴望在工作中展現自我、證明自我、實現自我。得到自我認可、專業認可、行業認可和社會認可的價值感與成就感或許要遠遠大于物質滿足。傳統的獎金激勵、績效激勵等,已經無法滿足律師日益增長的對自我的價值需求。
很多企業家或律所管理者常常認為自己為員工(律師)提供了很高的待遇、很好的福利以及優雅的辦公環境,但還是沒有得到很好的反饋和績效,原因也正是如此。
針對這樣的情況,一個卓有成效的激勵工具就顯得十分必要。它既需要幫助律所搭建高效的激勵規則,還要便于律師使用——數字化激勵應運而生。
03 介紹一款數字化激勵工具:激勵寶Pro
激勵寶Pro是KindleLaw數字化法律服務系統里一個特有的、創新性的激勵產品。基于律所或律師團隊工作的底層邏輯和特點,采用區塊鏈的去中心化特性,讓每個人都能平等自如地參與到團隊建設中。
首先,細分行為。激勵寶Pro將律師可能發生的行為拆分為業務、行政、品牌、風控、黨建等幾個大類,并逐個細分了百余個小行為,按照行為的大小和重要程度給予相應的積分。從參與團建、黨建,轉發律所新聞、拍攝短視頻,到對律所的管理和運營提出自己的意見等,均可獲得對應積分獎勵。
其次,主動上傳。傳統的績效考核以被動考查為主,是一種單向的、人力成本較高的、容易造成壓力的考核手段。數字化激勵則不同。它利用完全主動的機制,以無需見證或部分見證為考查手段。在區塊鏈底層技術的支撐下,具有不可篡改的公信力。這樣既能使記錄準確可查,也讓行為本身變得自由而主動。
第三,即時兌換。律所可以針對積分設置豐富的兌換權益。包括平板電腦、手機等電子產品,專業書籍、智能音箱等文娛產品,伴手禮、辦公用品等也在其中,甚至還有律師工位的使用權益兌換。這些權益均可實時兌換,即時獲得。
另外,節省成本。傳統的績效考核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工成本用于記錄和兌現。但數字化激勵則完全釋放了這一成本。激勵寶Pro支持電腦端/手機端同步使用,當行為發生,律師本人動動手指,即可完成準確記錄與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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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小所、中型所還是二三百人的大所,都可以無障礙使用激勵寶Pro,在激勵寶Pro的基礎驅動下,實現激勵上的落地和管理上的升級。
一個律師的工作成果往往由三個關鍵要素決定:個人能力、工作環境與激勵。激勵做得好,將激發出律師巨大的潛能,從而創造更多價值。